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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损失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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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5·3”家具、厨具制造工厂火灾案
2022-04-26
火灾损失评估
136
2022年5月3日下午,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某家具、厨具制造厂发生火灾,该建筑为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,火灾烧损集成吊顶、懒人沙发、机器设备等,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逾3000万元。
2022年5月3日下午,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某家具、厨具制造厂发生火灾,该建筑为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,火灾烧损集成吊顶、懒人沙发、机器设备等,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逾3000万元。
【火灾当时外部情况】
由于委托人为其设备和货物购买了财产保险,在本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前,保险双方就本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公估核损工作。经国内某知名保险公估公司出具公估报告显示:本次火灾造成被保险人损失为1232万元。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实际赔付629万元,剩余部分还需要继续向其他责任方索赔,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后期诉讼过程中,对方针对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向法院申请了鉴定,评估机构最终的鉴定损失金额仅为625万元,相较公估结论足足减少了607万元,此结果一出,委托人紧急找到我们,希望我们能够帮助其扭转不利局面。
经团队审查该鉴定机构评估报告,发现其存在较多的评估问题,并请求法院敦促修改其鉴定结论。随后该机构更正金额仅为682万元,相较第一次鉴定结论仅增加57万元,远远与实际相左。
最后,团队申请专家技术鉴定。经法院审查,决定采信专家评审结论,遂要求鉴定机构出具《价格鉴定(补充)报告书》,修改错误结论,并按照978万元进行了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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